服务条款

本使用条款(以下称「本条款」)系规范和飲九九贸易合同会社(以下称「本公司」)于本网站上提供之在线商店(以下称「本服务」)之使用条件。各位注册用户(以下称「用户」)应依本条款使用本服务。

第1条(适用范围)

  1. 本条款适用于用户与本公司之间与本服务使用相关之一切关系。
  2. 本公司就本服务,除本条款外,得另订使用规则等各项规定(以下称「个别规定」)。该等个别规定不论其名称为何,均构成本条款之一部分。
  3. 本条款之规定与前项个别规定之规定相抵触时,除个别规定另有特别规定外,以个别规定之规定为优先。

第2条(使用注册)

  1. 于本服务中,注册申请人同意本条款后,依本公司所定方式申请使用注册,经本公司通知注册申请人核准时,使用注册即告完成。
  2. 本公司认为使用注册之申请人有下列情事之一时,得不核准其使用注册之申请,且就其理由不负任何揭露义务。
    1. 申请使用注册时申报不实事项者
    2. 系曾违反本条款者所提出之申请者
    3. 其他本公司认为使用注册不适当者

第3条(用户ID及密码之管理)

  1. 用户应自行负责管理本服务之用户ID及密码。
  2. 用户于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用户ID及密码转让或出借予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用。以与注册信息相符之用户ID及密码组合登录时,本公司视为该用户ID之注册用户本人之使用。
  3. 因用户ID及密码遭第三人使用所生之损害,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第4条(买卖契约)

  1. 于本服务中,用户向本公司提出购买之要约,本公司对此向用户提供「订单出货」之电子通知时,用户之契约要约即经承诺,买卖契约即告成立。另,该商品之所有权于本公司将商品交付货运业者时,移转予用户。
  2. 用户有下列情事之一时,本公司得不经事前通知该用户,解除前项买卖契约。
    1. 用户违反本条款时
    2. 因收件地址不明或长期不在等原因,致商品无法完成配送时
    3. 其他本公司认为本公司与用户间之信赖关系已受损害时
  3. 本服务之付款方式、配送方式、购买要约之取消方式或退货方式等,依本公司另行规定之方式办理。

第5条(知识产权)

本服务所提供之商品照片及其他内容(以下称「内容」)之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归属于本公司及内容提供者等正当权利人,用户不得擅自对其进行重制、转载、改作或其他二次利用。

第6条(禁止事项)

用户于使用本服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 违反法令或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之行为
  2. 与犯罪行为相关之行为
  3. 侵害本服务所含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之行为
  4. 破坏或妨碍本公司服务器或网络功能之行为
  5. 将通过本服务所取得之信息作商业利用之行为
  6. 有妨碍本公司服务营运之虞之行为
  7. 进行或企图进行未经授权访问之行为
  8. 搜集或累积其他用户之个人数据等之行为
  9. 冒充其他用户之行为
  10. 就本公司之服务,直接或间接对反社会势力提供利益之行为
  11.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第7条(本服务提供之停止等)

  1. 本公司认为有下列情事之一时,得不经事前通知用户,停止或中断提供本服务之全部或一部。
    1. 进行本服务相关电脑系统之维护检修或更新时
    2. 因地震、雷击、火灾、停电或天灾等不可抗力,致本服务难以提供时
    3. 电脑或通信线路等因事故而停止时
    4. 其他本公司认为本服务难以提供时
  2. 因本服务之停止或中断提供,致用户或第三人遭受之任何不利益或损害,不论理由为何,本公司均不负任何责任。

第8条(使用限制及注册注销)

  1. 有下列情事之一时,本公司得不经事前通知,限制用户使用本服务之全部或一部,或注销其用户注册。
    1. 违反本条款任一条款时
    2. 经查注册事项有不实情事时
    3. 该用户申报作为付款方式之信用卡遭停用时
    4. 有未履行费用等支付债务之情事时
    5. 对本公司之联系于一定期间内未予回复时
    6. 自最后一次使用本服务起,于一定期间内未使用时
    7. 其他本公司认为用户使用本服务不适当时
  2. 对于本公司依本条所为之行为致用户所生之损害,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第9条(退出会员)

用户得依所定之退出进程,退出本服务。

第10条(保证之排除及免责事项)

  1. 本公司不保证本服务无事实上或法律上之瑕疵(包括安全性、可靠性、正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特定目的之适用性、信息安全等方面之缺陷、错误、程序缺陷(bug)、权利侵害等)。
  2. 本公司对于因本服务致用户所生之一切损害,不负任何责任。但本服务相关之本公司与用户间之契约(包括本条款)属消费者契约法所定之消费者契约时,本免责规定不适用;惟于此情形,对于因本公司之过失(重大过失除外)所致之债务不履行或侵权行为而对用户所生之损害中,因特别情事所生之损害(包括本公司或用户已预见或可得预见损害发生之情形),本公司仍不负任何责任。
  3. 本公司对于用户与其他用户或第三人之间就本服务所生之交易、联系或纷争等,不负任何责任。

第11条(服务内容之变更等)

本公司得不经通知用户,变更本服务之内容或中止提供本服务,对于因此致用户所生之损害,不负任何责任。

第12条(使用条款之变更)

本公司认为必要时,得随时变更本条款,无须通知用户。又本条款变更后,用户开始使用本服务者,视为该用户同意变更后之条款。

第13条(个人数据之处理)

本公司对于因使用本服务所取得之个人数据,将依本公司「隐私权政策」妥善处理。

第14条(通知或联系)

用户与本公司间之通知或联系,应依本公司所定之方式为之。除用户依本公司另行规定之方式申报变更外,本公司视现已注册之联系方式为有效,并向该联系方式进行通知或联系,该等通知或联系于发出时即视为已送达用户。

第15条(权利义务转让之禁止)

用户非经本公司事前书面同意,不得将使用契约上之地位或基于本条款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予第三人,或提供作为担保。

第16条(准据法及管辖法院)

  1. 本条款之解释,以日本法为准据法。另,本服务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契约公约之适用。
  2. 就本服务发生纷争时,以本公司总公司所在地之管辖法院为专属合意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