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條款
本使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係規範和飲九九貿易合同會社(以下稱「本公司」)於本網站上提供之線上商店(以下稱「本服務」)之使用條件。各位註冊使用者(以下稱「使用者」)應依本條款使用本服務。
第1條(適用範圍)
- 本條款適用於使用者與本公司之間與本服務使用相關之一切關係。
- 本公司就本服務,除本條款外,得另訂使用規則等各項規定(以下稱「個別規定」)。該等個別規定不論其名稱為何,均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
- 本條款之規定與前項個別規定之規定相牴觸時,除個別規定另有特別規定外,以個別規定之規定為優先。
第2條(使用註冊)
- 於本服務中,註冊申請人同意本條款後,依本公司所定方式申請使用註冊,經本公司通知註冊申請人核准時,使用註冊即告完成。
- 本公司認為使用註冊之申請人有下列情事之一時,得不核准其使用註冊之申請,且就其理由不負任何揭露義務。
- 申請使用註冊時申報不實事項者
- 係曾違反本條款者所提出之申請者
- 其他本公司認為使用註冊不適當者
第3條(使用者ID及密碼之管理)
- 使用者應自行負責管理本服務之使用者ID及密碼。
- 使用者於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使用者ID及密碼轉讓或出借予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共用。以與註冊資訊相符之使用者ID及密碼組合登入時,本公司視為該使用者ID之註冊使用者本人之使用。
- 因使用者ID及密碼遭第三人使用所生之損害,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第4條(買賣契約)
- 於本服務中,使用者向本公司提出購買之要約,本公司對此向使用者提供「訂單出貨」之電子通知時,使用者之契約要約即經承諾,買賣契約即告成立。另,該商品之所有權於本公司將商品交付貨運業者時,移轉予使用者。
- 使用者有下列情事之一時,本公司得不經事前通知該使用者,解除前項買賣契約。
-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時
- 因收件地址不明或長期不在等原因,致商品無法完成配送時
- 其他本公司認為本公司與使用者間之信賴關係已受損害時
- 本服務之付款方式、配送方式、購買要約之取消方式或退貨方式等,依本公司另行規定之方式辦理。
第5條(智慧財產權)
本服務所提供之商品照片及其他內容(以下稱「內容」)之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歸屬於本公司及內容提供者等正當權利人,使用者不得擅自對其進行重製、轉載、改作或其他二次利用。
第6條(禁止事項)
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 違反法令或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行為
- 與犯罪行為相關之行為
- 侵害本服務所含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 破壞或妨礙本公司伺服器或網路功能之行為
- 將透過本服務所取得之資訊作商業利用之行為
- 有妨礙本公司服務營運之虞之行為
- 進行或企圖進行未經授權存取之行為
- 蒐集或累積其他使用者之個人資料等之行為
- 冒充其他使用者之行為
- 就本公司之服務,直接或間接對反社會勢力提供利益之行為
-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第7條(本服務提供之停止等)
- 本公司認為有下列情事之一時,得不經事前通知使用者,停止或中斷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 進行本服務相關電腦系統之維護檢修或更新時
- 因地震、雷擊、火災、停電或天災等不可抗力,致本服務難以提供時
- 電腦或通訊線路等因事故而停止時
- 其他本公司認為本服務難以提供時
- 因本服務之停止或中斷提供,致使用者或第三人遭受之任何不利益或損害,不論理由為何,本公司均不負任何責任。
第8條(使用限制及註冊註銷)
- 有下列情事之一時,本公司得不經事前通知,限制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或註銷其使用者註冊。
- 違反本條款任一條款時
- 經查註冊事項有不實情事時
- 該使用者申報作為付款方式之信用卡遭停用時
- 有未履行費用等支付債務之情事時
- 對本公司之聯繫於一定期間內未予回覆時
- 自最後一次使用本服務起,於一定期間內未使用時
- 其他本公司認為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不適當時
- 對於本公司依本條所為之行為致使用者所生之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第9條(退出會員)
使用者得依所定之退出程序,退出本服務。
第10條(保證之排除及免責事項)
- 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無事實上或法律上之瑕疵(包括安全性、可靠性、正確性、完整性、有效性、特定目的之適用性、資訊安全等方面之缺陷、錯誤、程式缺陷(bug)、權利侵害等)。
- 本公司對於因本服務致使用者所生之一切損害,不負任何責任。但本服務相關之本公司與使用者間之契約(包括本條款)屬消費者契約法所定之消費者契約時,本免責規定不適用;惟於此情形,對於因本公司之過失(重大過失除外)所致之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而對使用者所生之損害中,因特別情事所生之損害(包括本公司或使用者已預見或可得預見損害發生之情形),本公司仍不負任何責任。
- 本公司對於使用者與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之間就本服務所生之交易、聯繫或紛爭等,不負任何責任。
第11條(服務內容之變更等)
本公司得不經通知使用者,變更本服務之內容或中止提供本服務,對於因此致使用者所生之損害,不負任何責任。
第12條(使用條款之變更)
本公司認為必要時,得隨時變更本條款,無須通知使用者。又本條款變更後,使用者開始使用本服務者,視為該使用者同意變更後之條款。
第13條(個人資料之處理)
本公司對於因使用本服務所取得之個人資料,將依本公司「隱私權政策」妥善處理。
第14條(通知或聯繫)
使用者與本公司間之通知或聯繫,應依本公司所定之方式為之。除使用者依本公司另行規定之方式申報變更外,本公司視現已註冊之聯絡方式為有效,並向該聯絡方式進行通知或聯繫,該等通知或聯繫於發出時即視為已送達使用者。
第15條(權利義務轉讓之禁止)
使用者非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不得將使用契約上之地位或基於本條款之權利或義務轉讓予第三人,或提供作為擔保。
第16條(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 本條款之解釋,以日本法為準據法。另,本服務排除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契約公約之適用。
- 就本服務發生紛爭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之管轄法院為專屬合意管轄法院。